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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促进服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4    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派驻瓯海各工作单位:

  《瓯海区促进服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瓯海区促进服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一、支持企业设计创新

  对新引进(设立)的服装产业设计企业,自引进之日起三年内按当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部分予以95%的奖励。对新认定市级互联网工业设计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冠名“市长杯”中国(温州)工业设计大赛服装设计专项赛的企业(协会),按照实际费用总额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规上服装企业每年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用于向创新券载体单位购买科技服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二、推进数字化改造

  对总投资(含设备、软件、技术)在200万元以上的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项目,在现行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再提高2个百分点奖励,奖励限额提高100万元。对企业打造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项目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其实际投资额给予最高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运用5G技术结合VR、AR等相关技术,通过相关平台实现虚拟实体试穿、购物等新的消费模式,为企业在工业互联网上的5G应用及数字化转型助力,相关企业可申报5G技术应用的专项补助,最高给予补助专项支出的30%,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三、推进品牌质量建设

  对我区认定的服装设计师品牌企业,购买区内的小单化柔性定制(≤500件∕款)服务的,按实际支付定制费用的30%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对采用与第三方咨询机构签订合约,开展品牌发展战略规划、品牌战略定位的,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建立开放、共享实验室,开展服装面料强力、克重、颜色色差、色牢度等检测项目,经我区认定的实验室每年给予实际运行费的50%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加大市场拓展力度

  鼓励瓯海服装产业开拓市场,积极发挥站前商贸区服装专业市场基础优势,以商贸推动产业发展。鼓励设立瓯海服装品牌集合店,对入驻经主管部门核定的瓯海服装品牌集合店的服装企业(个体除外,下同),给予当年度25%的店铺租金补贴,单个集合店总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期限二年。鼓励服装企业开设服装品牌旗舰店、高端体验和个性化定制店、多品牌集合生活馆等,给予当年度开设的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店铺一次性2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支持服装品牌入驻全国著名商场,给予当年度进驻商场的瓯海服装企业进场费用补助,进驻一个商场予以2万元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

  五、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培育服装电商龙头企业,对经电商主管部门备案认定的,与大型知名电商平台的合作项目给予线上推广费用50%的补助,单个项目年限额50万元。对经电商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建设独立行业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项目,给予运营主体软件和设备投资额30%的奖励,单个项目限额200万元。对新引进的大型知名电商平台,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加强产业宣传推广

  鼓励企业抱团参加专业性服装展览会,经批准后参照政府自办展的标准,展位费全额补助,同一展会每家参展企业最多补助6个标准展位,装修费补助50%,最高不超3万元/家。境外参展人员补贴以企业为单位,亚洲地区和亚洲以外地区分别一次性补0.8万元和1.5万元。充分发挥瓯海时尚智造小镇综合平台功能,加大温州设计学院、会展中心、时尚智造产业园等项目对时尚产业的提升作用,对公共平台举办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品牌提升、产学研合作、文旅演艺等活动,经主管部门备案后,按“一事一议”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市高教新区发展中心等单位)

  七、促进产业集群化

  鼓励服装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和挂牌上市等形式做大做强企业,兼并过程中产生费用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兼并或股改后首次年产值超5亿元的,给予企业连续五年奖励(前3年按当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全额奖励,后两年按当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度的50%奖励)。以服装产业链上下游发展为导向,对服装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区内中小微制造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年累计配套产品采购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按采购额给予1%的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八、强化空间保障

  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新增工业用地用于服装企业,其中2020年不少于150亩。对服装产业智能制造项目、品牌优势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优先保障建设用地。鼓励旧工业区通过有机更新改造建设服装产业园,鼓励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支持服装企业对一楼部分空间改造,以“前店后厂”形式开辟产品展销窗口。租赁厂房的规上服装企业,其“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A、B类的,参照《瓯海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扶持办法》中厂房租金补贴政策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九、加强技术人才引育

  对服装产业企业引进或培育金顶奖、德国IF奖、红点奖、美国IDEA奖、日本优良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红星奖、浙江好项目等金、银奖项(相当于该层次奖项)服装领域获奖选手以及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的(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三年内每年给予用人单位上述人才个人地方综合贡献的70%奖励。对企业新引进毕业2年内的服装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专科生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个人奖励,奖励分两年发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

  十、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实行区服装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建立服装行业智能制造、市场拓展、项目建设等工作专班,着力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积极发挥市、区服装行业商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对牵头将服装产业国家级称号落户瓯海以及争取到与国家或省市服装协会、服装设计师协会合作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活动的商会(协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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